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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江苏省发改委“关于推荐创新和高技术发展领域评审评委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10日 08:54 浏览量:

各院(部):

  按照《江苏省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苏新兴产业发[2019]1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发展改革委评审咨询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发改法规发[2019]1148号)及评审咨询专家库优化升级等规定要求,现请相关部门推荐创新和高技术发展领域评审评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主要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绿色低碳等优势产业和人工智能、新一代网络技术、工业互联网、量子计算及量子通信、5G、 生命科学、空天海洋等领域的评审评委。

二、评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操守,能够客观、公正、公平、实事求是地提出意见建议;

2、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相关政策、熟悉所属领域或行业最新发展动态;

3、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5年,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在其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

4、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身体健康,能按要求承担和完成评审工作;

5、无违法、违纪和严重失信记录。

(二)具体条件

 高校院所专家:长期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教学和科研,参与过企业横向课题研发,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

三、校内申报事宜:

请各院(部)积极组织推荐创新和高技术发展领域评审评委,按照附表填写,电子版于3月23日(周一)发送至以下邮箱:lt@jit.edu.cn,联系人:林涛,电话:86188195。

公告日:2020年3月18日

附件3.江苏省发展改革委评审咨询专家登记表.docx 附件2.省创新和高技术发展领域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高校院所).docx 附件1.关于推荐创新和高技术发展领域评审评委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