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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讲理想、比贡献” 活动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23日 09:23 浏览量:

各院(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组织动员广大企业科技工作者深入开展“讲理想、比贡献”科技创新活动,积极融入南京区域创新体系构建和创新名城建设,根据《南京市“讲理想、比贡献”活动实施细则》(宁科协2017139号)的要求,决定启动2021年度“讲理想、比贡献”活动(以下简称“讲、比”活动)项目立项申报工作。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科技工作者为主体,以服务企业技术创新、促进转型升级为主题,以深入开展“讲、比”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为主线,进一步激发企业科技工作者的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弘扬创新文化、营造创新氛围、培养创新人才,为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名城·美丽古都做出新贡献。

二、主要内容 

“讲理想,就是要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在新时代自觉践行爱国奋斗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个人理想自觉融入国家发展伟业,把实现自身价值同企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弘扬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

“比贡献”,就是要围绕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开展比专业水平和能力、比创新思路、比技术专利、比科技成果转化等创新实践活动,由科技人员主动申报、专家组审核立项,通过科技攻关、技术革新、工艺改进以及合理化建议等完成项目,取得良好成效

鼓励科技工作者主动发现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大胆尝试创新、努力创造效益。通过开展“讲、比”活动,培养举荐优秀创新人才,引导企业用好用活人才,激励更多企业科技人员成长为创新型技术骨干,为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供智力支撑。

鼓励科技工作者主动学习“TRIZ”等创新理论和创新方法,利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开展创新创业,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不断提升创新创造能力,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贡献。

三、实施原则

坚持员工需要、企业欢迎、注重实效、联合协作的原则。突出企业科技工作者在“讲、比”活动中的主体地位,根据科技工作者的创新需求,不断充实和完善“讲、比”活动内容,努力为他们广泛参与技术创新活动搭建平台。

积极探索适应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企业开展“讲、比”活动的有效形式,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技术合作、项目研发,发挥“讲、比”活动协同效应。

四、方法步骤

“讲、比”活动的立项实施在企业。各企业要加强内部各部门的联合协作,形成推进“讲、比”活动的合力;认真抓好动员、立项、实施、评估、表彰等环节,建立长效机制。一要抓好动员。要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广泛发动科技工作者参与到“讲、比”活动中来;二要抓好立项。要根据企业需求,组织科技工作者进行立项、技术攻关,认真做好备案;三要抓好实施。及时了解项目实施进度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组织开展创新方法培训,提升创新能力、促进项目高效完成;四要抓好评估。项目完成后,要组织专家进行检查验收,提出技术评定意见;五要抓好总结表彰。对通过检查验收的项目要及时进行总结评比和成果发布,给予表彰奖励。六要积极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全市青年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活动。推荐情况将作为“讲、比”活动考评的重要依据。

各区和园区要充分利用本地区本部门各类创新创业服务平台、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做好“讲、比”活动的组织领导、宣传动员、协调推进、评审推荐等工作,不断拓展活动对象和范围,尤其是要在科技类企业和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等专业化机构中进行组织动员,让更多的科技工作者参与到创新活动里来。

五、立项申报

根据《南京市“讲理想、比贡献”活动实施细则》(宁科协2017139号)的规定,现进行市级项目申报,作为年度推荐参加南京市“讲、比”活动评比表彰的依据。

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南京市“讲理想、比贡献”活动立项备案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区科协、园区科协联系的单位,申报项目可由区科协、园区科协统一向市科协申报立项。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4月2日。

本通知相关内容及附件可在南京市科协网站通知通告栏下载(kx.nanjing.gov.cn)。

联系地址:北京东路43-2号台城大厦三楼市科协315室

邮政编码:210008  

联系电话:83361133

邮 箱:njkxqsyb @163.com

六、校内申报事宜

请各院(部)积极参与申报,请于3月31日下班前将附件电子档发送至以下邮箱:lt@jit.edu.cn,联系人:林涛,电话:5086。


附件+南京市“讲理想、比贡献”活动立项备案表.docx